本报讯据北京经济报报道:每年的3月1日到3月31日是私人机动车、非车动车交纳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面对私家车拥有量逐年增多的状况,市地税部门决定,纳税人除可在税务所纳税外,西城、宣武、海淀、朝阳机动车车主可去农行网点纳税。
自行车、三轮车等私人非机动车车主纳税今年可以到邮局各网点设立的窗口办理。为方便纳税人,各区县地税部门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西城地税局将私人机动车纳税窗口迁到德外大街东滨河路11号(国旅发展大厦204、205室),扩大了征收窗口的面积,并设专人在窗口负责此项工作。海淀地税局还委托各街乡交通委员会代征代缴。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私人机动车车主应持1998年的完税凭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纳税手续,纳税人应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没有工作单位的纳税人,可按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住址到当地地税机关纳税。
去农行纳税时,纳税人也需带上机动车行驶证和上年完税证,由银行工作人员填写包括有纳税人姓名、车辆牌号、纳税日期等内容的1999年私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完税证,并核发一枚纳税标志。
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将加大检查力度,对抗税不缴的用户除令其补税和处以5倍以下罚款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可以暂扣其车辆牌证。